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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铜川至黄陵公路路基桥隧施工及监理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来源:高管处 发布时间:2012-04-24 19:45:05 点击量:11204

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铜川至黄陵公路路基桥隧施工招标(TH-C14、TH-C15、TH-C19、TH-C20标段)共4个标段、路基桥隧监理及中心试验室招标(TH-JC05~09驻地办及TH-S02中心试验室)共6个标段,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公示如下:

施工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中标价(元)

TH-C14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398,617,399.00

TH-C15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477,828,779.00

TH-C19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356,603,110.00

TH-C20

中交二公局萌兴工程有限公司

372,264,161.00

    监理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中标价(元)

TH-JC05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220,960.00

TH-JC06

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0,900,000.00

TH-JC07

山东临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中心

9,495,456.00

TH-JC08

陕西顺通公路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9,775,280.00

TH-JC09

西安华兴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9,866,000.00

TH-S02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11,379,924.00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8869057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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