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办陆续接到一些施工单位电话,询问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建设法人及招标有关情况。据这些单位反映,一个叫陕西大洋(或大洋陕西)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单位声称自己是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项目的业主,近期将进行项目的招标工作,对部分一级施工资质单位可采取议标的方式授予标段,要求抽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将在开工后退还等等。
接报后,我办高度重视,派专人核实并立即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汇报。现就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是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的唯一项目法人,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未与任何法人单位、个人采取任何合作形式建设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
二、安康至平利高速公路的资格预审工作已于2010年11月底完成,正式招标工作尚未启动。
特此声明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