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速公路网十堰至天水联络线(G7011) 陕西境汉中至略阳公路房建工程施工(HL-F01至HL-F10标段)共10个标段,监理(HL-JF01~03标段)招标共3个标段,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公示如下:
房建施工标段
标段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元) |
HL-F01 |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53409928.78 |
HL-F02 |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
46301015.92 |
HL-F03 |
陕西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 |
37099269.68 |
HL-F04 |
江苏兴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6889781.48 |
HL-F05 |
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
47785050.18 |
HL-F06 |
陕西华山建设有限公司 |
36814895.76 |
HL-F07 |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55424893.37 |
HL-F08 |
陕西方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8718264.57 |
HL-F09 |
四川雷诺建设有限公司 |
9774902.40 |
HL-F10 |
陕西恒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5038243.42 |
房建监理标段
标段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元) |
HL-JF01 |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912000.00 |
HL-JF02 |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708600.00 |
HL-JF03 |
西安新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1761505.00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8869057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