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公路环线K14+000-K20+213段工程施工招标E合同段,原中标人吉林市市政建设总公司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递交澄清资料,项目法人渭南市交通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E合同段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厅建设处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7292488
陕西省交通厅建设处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