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兰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XF2标段原中标公示单位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放弃本标段中标资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取消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XF2标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现金担保及投标信誉担保,并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为本标段中标人,预期中标价为26889100.00元,现予以公示。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8869057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