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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至淳化至旬邑高速公路口镇至赤道段路基桥隧工程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招标中标单位公示

来源:厅高管处 发布时间:2010-09-30 18:52:08 点击量:9275
 
咸阳至淳化至旬邑高速公路口镇至赤道段路基桥隧工程施工共9个标段(LJ-4至LJ-12),施工监理3个标段(JL-2至JL-4),中心试验室2个标段(SY-2、SY-3),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咸旬高速公路管理处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施工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LJ-4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365870001.00
LJ-5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353180002.00
LJ-6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93690001.00
LJ-7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194080001.00
LJ-8
东盟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353080001.00
LJ-9
中铁十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295940002.00
LJ-10
中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55030001.00
LJ-11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570250001.00
LJ-12
陕西省咸阳路桥工程公司
73993703.00
监理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JL-2
陕西省交通工程咨询公司
7393928.00
JL-3
山东临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中心
7721276.00
JL-4
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9632467.00
中心试验室标段
标段
中标单位
预期中标价(元)
SY-2
西安公路研究院
3756940.00
SY-3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7506254.00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高等级公路管理处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厅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29-88869057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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