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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6年度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来源:省科技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0-09-30 18:39:34 点击量:11746

               陕科计发[2006]15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杨凌、咸阳、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部署,按照“突出重点,加强集成,反应快捷,强化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 2006年陕西省各类科技计划仍将针对我省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科技问题,组织实施应用研究与开发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进一步加强应用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重点抓好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建设;加强区域、行业公共科技服务能力建设,为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了做好2006年度科技计划工作,现就省级科技计划(第二批)项目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6年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第二批)项目征集范围包括: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计划。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继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常年受理、不限指标、分批论证、滚动下达。申报工作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是:

    (一)各部门、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根据2006年全省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年度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控制数量,突出重点,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二)2006年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继续采用“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系统”。

    1、火炬、星火计划新申报项目需填写“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建议表”,附项目建议书。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并按照“申报系统”制作软盘一张或移动硬盘;书面申报材料按建议表、申请书、建议书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另行制作其它封面。

    2、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填写“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项目申请书”,所有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

    (三)填报时必须标明项目所属计划类别。

    (四)各部门、各设区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分类汇总、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发展计划处。数据录入顺序应与书面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汇总表排列顺序一致。

    (五)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项目实施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

    (六)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七)申报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2006年12月31日止。

    本通知及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及各类计划项目有关的申请表格等内容,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下载。

    网址:Http:// www.sninfo.gov.cn

    四、其他事项

    各组织单位在项目征集期限内的工作日内可以随时组织申报;省科技厅将根据项目征集情况不定期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分批下达项目计划。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厅发展计划处联系。

    联 系 人:叶正勇  

    联系电话:029—8729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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