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智能运输系统电子收费系列国家标准宣贯会暨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交通部科技教育司科教信息函[2007]138号 发布时间:2010-09-30 18:39:34 点击量:12508

各有关单位:
  智能运输系统(ITS)电子收费系列国家标准已于2007年5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该系列国家标准是我国智能运输电子收费系统建设中必需参照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同时也是交通部正在制定的《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技术参数指标依据和配套资料。该系列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智能运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已经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同时也为全国部分区域正在进行的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试点工程建设奠定了技术基础。
  为了更好地使该系列国家标准服务于智能运输系统的设计、生产、建设、应用、质量管理和监督等工作,解决广大标准用户对新标准的使用和咨询上存在的疑难问题,使智能运输系统的标准化工作更加规范、准确、及时、快捷的服务于智能交通建设领域,交通部科教司和公路司共同研究决定,于7月9日至13日举办“智能运输系统电子收费系列国家标准宣贯会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贯及培训的主要内容
  1.ITS不停车电子收费标准体系介绍及行业发展规划介绍;
  2.介绍标准的使用情况和需求;
  3.七项标准的内容解析及专家答疑,包括:
  GB/T 20135-2006《智能运输系统 电子收费 系统框架模型》
  GB/T 20610-2006 《道路运输与交通信息技术 电子收费(EFC)参与方之间信息交互接口的规范》
  GB/T 20851.1-2007《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物理层》
  GB/T 20851.2-2007《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数据链路层》
  GB/T 20851.3-2007《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应用层》
  GB/T 20851.4-2007《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设备应用》
  GB/T 20851.5-2007《电子收费  专用短程通信 物理层主要参数测试方法》;
  4.讨论交流;
  5.珠三角地区电子收费运营系统参观考察。
  培训班采用讲授、答疑、交流与实地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届时相关专家将现场答疑指导,并由该标准的主要编写人进行主讲。培训时发放相关标准原件,结束后经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二、参加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的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处室)领导;
  2.高速公路管理局(公司)、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结算中心、各地收费站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与管理技术人员;
  3.公路及道路收费系统,停车场收费系统的设计、开发及维护、管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4.各类收费系统设备生产厂商(代理商)的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
  5.各类科研单位电子收费系统的相关研究人员。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7月9日-13日(8日报到)
  宣贯会:7月9日
  培训班:7月10日-13日
  地点:深圳学苑酒店(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

  本次会议及培训具体委托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关于此次培训的有关具体事宜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宣贯会和培训。

  联系人:
  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熊奕宁 
  电话:010-82028619,13810276077   传真: 010-62045674
  Email: xyn@itsc.com.cn
  交通部科教司信息化管理处  高翔
  电话:010-65292818,65292819
  交通部公路司公路管理处  燕科
  电话:010-65292772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智能运输  国家标准  宣贯 培训 通知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