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项目验收实行专家评阅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从2007年始,我厅将对科技项目验收实施专家评阅预审制度,程序如下。
一、承担单位在完成科技项目及相关成果报告后,应及时向交通厅科教处提交验收申请表和所有材料。
二、根据项目的规模和重要性,厅科教处指定3-5名专家担任评阅人,对所提交的材料依照科技合同规定进行预审。
三、评阅人预审通过之后,或者承担单位按照评阅人意见进行必要修改之后,科教处将正式组织验收。
《 陕西省交通厅科技项目验收材料预审评阅书》请在交通厅网站下载。
陕西省交通厅科教处
200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