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交通文化建设,凝聚交通行业力量,营造陕西交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按照厅党组确定的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厅文明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交通诗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各届人士
二、征稿时间:
2009年4月1日——2009年5月15日
三、作品要求:
1、作品符合诗歌写作基本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语言优美、结构合理,要体现交通特色,反映交通职工的精神风貌或时代情感等,篇幅不超过100行;
2、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3、作品作者自留底稿,A4纸打印,正文为4号仿宋字体,每件作品需一式六份,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同时报送作品电子版。
四、评选与奖励:
1、邀请省交通运输厅领导、省作家协会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作品进行初选和复选,分别评选出交通诗歌入围作品和优秀作品;
2、对入围作品通过专业诗刊杂志、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社会媒体予以刊播,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专业诗刊杂志集结成交通诗歌专刊;
3、对入围作品和优秀作品作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颁发证书。
五、联系方式:
作品寄至:西安市高新路2号丽华科技大厦12层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文明办(收),邮编:710075。联系人:刘久玲,联系电话:029-85265935,电子邮箱:
543403616@qq.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