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试验室验收情况,对十天高速公路安康东段施工母体试验室、监理单位及中心试验室情况进行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机构的资质、人员等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十天高速公路安康东段驻地监理单位及试验室基本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