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我站组织专家对陕西省宏基公路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申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进行了评定,经评审后通过综合乙级资质等级,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检测机构的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进行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110号厅质监站市场管理科。
邮编:710068;电话:029-88408562。
公示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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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