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和陕西省省长陈德铭分别代表交通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在西安签署了《关于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意见》,这是全国部、省联手签订的首个建设农村公路方面的协议书。签字仪式由副省长洪峰主持。
确保中央1号文件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的实现,是“十一五”期间全国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贯彻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重大举措,此次省部共同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和相关措施,按照“省部联手、各负其责、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联手共建农村公路,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
《意见》内容包括“十一五”期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交通部的支持措施、陕西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采取的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等四个方面。据此协议,“十一五”期间,陕西农村公路建设将力争实现以下目标:通达工程方面,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公路。新增1998个建制村通公路,建制村通公路的比例从2005年的93.1%提高到2010年的100%。通畅工程方面,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新增317个乡镇通沥青(水泥)路,乡镇通沥青(水泥路)的比例从2005年的80.3%提高到2010年的100%。乡镇客运站、农村渡口码头、渡改桥工程方面,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建设乡镇客运站1373个,使全省100%的乡镇有客运站;改造161个农村公路渡口,完成渡改桥190座,完成全省66%左右的农村公路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建设。为支持陕西省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和目标,交通部将在资金投入、补助标准、农村客运站建设、渡口改造、行业监管、技术指导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尽最大努力做好服务。
陈省长在讲话中说,“十一五”期间,以公路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是陕西加快发展的重要工作,全省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主管部门,要珍惜省部共建的良好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建设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把农村公路建设落到实处,圆满完成省部共建农村公路目标任务,推动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李部长在讲话中说,按照党中央今年1号文件的要求和陕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及承受能力,陕西确定了“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提出了实现目标所采取的积极措施,这充分体现了陕西省委、省政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他希望陕西交通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的延安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村公路建设各项工作,把方便路、实惠路、连心路修到农民家门口,为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