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除特别说明的之外,数据统计时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电子版可在“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门户网站下载(链接:http://61.185.253.168/sxsjtyst/sxssljtsyfzzx/)。
一、概述
2024年,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省水路交通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结合水路交通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中心通过门户网站更新工作动态103条、通知公告2条、信息41条、招投标信息14条。完善主动公开文件、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宣传教育、“三个年”活动等栏目。此外,我中心积极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陕西交通报》等媒体报送相关信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我中心未接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4年,我中心没有收取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有关费用及减免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足。下一步,中心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规范工作流程,定期自查自纠,梳理政务信息,及时、定期更新维护,持续增强信息质量及公开的时效性,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2024年底,我中心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