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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中心月度会的相关通知
来源:
发表日期:2023-05-10 09: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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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领导、各处室:

为及时总结中心阶段工作,明确各项目标任务进展现状,优化改善工作措施,提升中心工作效率和质量。中心决定建立月度会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心月度会一般在每月月末召开,参会人员为中心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及研究事项相关业务办理人员。

二、请各处室于每月23日前,将本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汇报材料(600字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至中心办公室。

三、每次中心月度会,各处室负责人现场汇报当月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及下个月工作安排。

四、中心办公室根据月度会召开情况,汇总形成中心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并按要求上报省厅。

 

 陕西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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