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现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本单位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FZXXJ2022014),欢迎合格投标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68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投标人需知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具备本次询价文件要求资质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询价,在参加询价时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1.供应商应属于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定点服务-保安服务”在册供应商。
2.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4.供应商应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证明材料或承诺);
6.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内保安服务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少于1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中标人应在完成询价后7个工作日完成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9.委托授权书应标明委托授权起止时限,原则上委托授权时限应大于从接收询价文件至合同签订之日。一般不少于30日历天。
三、询价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2:00
2.文件领取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317办公室。
3.文件领取不收取费用。
4.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四、采购内容
(一)工作范围
1.服务地点及范围: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办公大楼南边中心工作区域和地下停车场、电子公司营业厅及中心院落。
2.服务依据:《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6)、《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现行的保安服务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二)服务内容:保安、安检监控、消防等服务。
1.负责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办公区日常开放的大门、办公大楼等24 小时全天候保安值班和监控管理,做好安全、消防、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各类治安事件发生。
2.负责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办公区的大门、停车场交通管理和安全秩序,确保办公区域出入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3.负责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办公区内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防事故、防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等安保工作;能够正确使用现有各种安防、消防等安保设备。
4.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大门物资(品)的安检、登记和传达等保安值勤工作。
5.负责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办公区内24小时全天候安全巡逻,维护正常工作、办公秩序,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随时准备提供紧急帮助。
6.接受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的监督检查。
7.完成其他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相关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服务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种类,按照《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6)等,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治安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保安人员要求。①供应商派遣的保安人员,应当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对保安人员的要求,必须是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年龄 18-50 周岁,性别男,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不得有纹身,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习惯;能胜任安全保卫工作。②特殊情况下,可选派50周岁以上人员,但原则上不超过四人。③保安队长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保安工作三年以上,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管理业务培训,有能力处置突发事件,会处理工作中的纠纷矛盾。④保安人员受过正规的岗前专业培训,恪尽职守,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且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相关安保设施器材,部分人员应会使用电脑;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⑤供应商派遣的保安人员须经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上岗;同时供应商应填写“安保人员登记表”,制定花名册,报省收费中心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登记备案。⑥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认为供应商派出的保安人员不称职,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⑦保安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
2.保安队伍要求。①供应商选派保安队伍应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②供应商应根据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及服务区域实际,建立执勤、巡查、交接班、登记、内务等制度,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等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③要结合安全实际,开展岗前“应知应会”培训,对在岗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消防技能等培训。④内部管理机制健全,有严格的管理及检查考核制度,如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奖惩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⑤设立保安队长一名,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④保持保安队伍的稳定。更换保安队长,应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中心,并经中心同意;更换队员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中心;因生病、请假以及其他等原因造成的缺人缺岗等情况,供应商应提前3个工作日报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经同意后,应及时进行人员补充,确保保安人员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⑤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合理安排保安人员班次,应充分考虑保安人员节假日、请假等相关事宜,保证不得缺岗。⑥为维持院内秩序和应对突发性事件,保安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24小时保持85%的人员在位率,即在位人数应在9人(含)以上。⑦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核查。
3.保安执勤要求。①服从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的管理,听从指挥,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②保安人员服装、器材由供应商按照标准配置。服装应包含:春夏秋冬制式常服、短袖、大衣、鞋等;器材应包含:橡胶棒、甩棍、防割手套、防暴钢叉、盾牌、大功率手电等。③保安人员当月值班表应在上月月末提前2个工作日报送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相关管理部门。④保安人员工作时着保安统一制服,佩戴统一标识。 ⑤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上岗人员仪表整洁卫生,动作规范标准。⑥维护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窗口形象,认真管理好进出办公区的人员、车辆和物资等。⑦积极主动参与处理各种水、电、气、电梯、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迅速排除各种险情,及时报告各类事件、事故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⑧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上岗人员做到“七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打瞌睡;不准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会客;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
4.工作衔接要求。①供应商须与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应明确一名非派遣保安人员负责与中心进行工作沟通,每月至少一次了解中心对保安服务的意见建议。②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于10个工作日内,依据安保管理相关法规对服务范围内的安保状况进行查验并与前期单位协商交接。服务期满后,下一任服务单位进场并办理完交接手续方可撤离,并由中心支付最后费用。③连续提供安保服务的,供应商应在前一个服务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中心安保状况报告。
5.食宿保障方面。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负责提供住宿房间、床位、洗衣机、空调等基本生活设施,被装由服务单位负责;在职保安人员可以在中心职工餐厅就餐,但需按330元/月·人标准缴纳餐费。
6.保密要求。供应商在履行服务中所得到的所有信息均需应以保密。该保密责任在服务到期及终止后依然有效。
7.其他要求。①供应商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房屋、水电、车位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②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工作失职造成失窃事件、消防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③保安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伤害或第三方侵权、侵害的,由供应商处理,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保安人员在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内造成的伤亡事故(含第三者责任),由供应商负责,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④保安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处理,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四)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要求
1.本项目共计 11 人,其中专职保安队长 1 人。
2.设置管理岗,院落大门岗,地下车库岗,电子公司营业厅岗、巡逻岗,监控室岗。
(1)保安队长(专职):全面负责整个保安队伍的管理和勤务安排,及时检查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解决其它岗位上报的有关事项,落实中心的工作要求。每星期必须向省收费中心具体管理部门汇报安保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需完成的其它工作。
(2)院落大门岗:主要通过值守,接待来访人员,履
行联系、登记制度,管控出入人员、车辆及相关物资,防止出现拥堵等问题,严防破坏分子进入办公区域。做好疫情防控扫码登记等工作,严控非工作人员进入中心大院,对一些临时突发状况,能做到积极、灵活、及时处理。需完成的其它工作。
(3)地下车库岗:主要通过值守,管控出入人员及相
关物资,严防破坏分子进入办公区域。做好疫情防控扫码登记等工作,严控非工作人员进入中心大楼,对一些临时突发状况,能做到积极、灵活、及时处理。负责地下停车场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停车场出入畅通,车辆停放有序。需完成的其它工作。
(4)电子公司营业厅岗:保障出入口区域的安全秩序,
接受客户的咨询,指引客户顺利到达需要的区域,积极开展便民服务。需完成的其它工作。
(5)巡逻岗(兼职):主要通过巡逻,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和执行物业各项规章制度,预防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发生,保持办公楼的安全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准确、果断地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必要时立即向队长汇报,同时做好各种便民服务。需完成的其它工作。
(6)监控室岗(兼职):主要负责操作安防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配合其他岗位及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控制联防。发现问题及时、准确、果断地处理并上报,同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案。需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因供应商原因,服务期内造成实际影响的,按以下条款处理:
1.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对供应商提出的安全隐患、漏洞和合理化建议,供应商应及时加以整改和完善,以防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自意见建议提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整改的,扣除服务费5000元;30个工作日内还未完成整改的,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单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需按合同总价20%予以赔偿。
2.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保安人员在位率和实际服务人数量,若供应商人数达不到规定数,按每人每天500元在服务费中扣除;连续三天未完成人员补齐的,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单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需按合同总价20%予以赔偿。
3.供应商提供安全保障服务,应做好日常巡查,在巡查不到位造成隐患不能及时发现的,每次扣除服务费500元。
4.未及时发现、处置安全事故,造成一般安全事件,每次扣除服务费2000元;发生重大安全事件,供应商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发现有人擅离职守,发现1次,每次扣除服务费1000元。
6.供应商不主动提供应备案资料的,扣除服务费2000元;书面或口头通知后,3个工作日还未提供的,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单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需按合同总价20%予以赔偿。
7.供应商未针对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实际建立执勤、巡查、交接班、登记、内务等制度的,扣除服务费2000元;书面或口头通知后,3个工作日还未提供的,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单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需按合同总价20%予以赔偿。
8.供应商利用服务区域内的房屋、水电、车位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的,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单方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单位需按合同总价50%予以赔偿。
9.保安队伍宿舍不整洁、物品乱摆乱放的,发现一次扣除服务费1000元;书面或口头通知后,3个工作日还未整改的,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单方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需按合同总价10%予以赔偿。
五、报价及付款
(一)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服务期间服务总费用不变,中心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上按要求标明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总计,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2.询价报价是完成采购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伙食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与责任、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及其它相关的费用。供应商依法缴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自行解决员工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上调等因素,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3.凡因供应商对询价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供应商自负。
4.报价语言:汉语语言文字。
5.询价期间各供应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本项目为一个整包。
7.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 ,单独进行标识、装订,并采用密封袋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询价文件每页须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如是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9.密封袋应加盖单位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于“2022年8月18日9:00时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二)合同付款
1.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服务期满后,下一任服务单位进场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最后一个月服务费。
2.供应商须向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中心进行支付结算。
3.结算方式:银行转帐。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1.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9:00,截止时间后,统一进行拆封。
2.询价时间:2022年8月18日9:30开始至询价结束。
3.询价地点: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407会议室。
4.超过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的文件不予接受。
七、资格审查
询价开始后,采购人组建的3人询价小组,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的保安服务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不少于1个项目,复印件能清晰的表明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内容和签署日期。
八、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明、质量和服务等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74号令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即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对供应商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报价人提交的询价相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采购人将询价小组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现场通报所有报价人询价结果,未中标供应商无质疑后,方可通知中标人为供应商。
九、其他说明事项:
无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敏
联系方式(电话):029-86531101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