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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延长使用陕西ETC储值卡的通告 陕交发〔2019〕127号
来源: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发表日期:2019-12-20 17:36:00 浏览次数:22102

陕西ETC储值卡用户:

鉴于当前我省大量ETC储值卡用户未及时转换记账卡,为保障ETC储值卡用户正常出行,经研究决定ETC储值卡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停止使用。

2020年3月31日前,现有ETC储值卡用户应尽快携带身份证(驾照)、行驶证、ETC储值卡(三秦通卡)、银行卡等前往我省境内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所辖ETC服务网点和高速公路收费站ETC发行服务网点办理转卡业务;如逾期未转换,行驶收费公路时将会导致ETC欠费并被列入公路收费系统“黑名单”(列入收费公路系统“黑名单”超过30日将纳入个人征信),影响车辆正常出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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