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宝鸡市公路局勇于担当,积极创新,不断探索路产损失自行修复模式。这一模式针对案值较小、修复技术要求较低的路产损失,如公路硬化水沟、路缘石、警示桩、苗木绿化等,允许当事人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这一创新举措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还大大加快了路产修复的速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自行修复模式的顺利实施,宝鸡市公路局广泛征集各方意见,不断完善实施办法,并在三个县段进行了试点探索。经过两年多的不懈努力,形成了一套完备的路产损失自行修复操作流程及事案文书,流程涵盖现场勘验、立案审批、修复告知、资质审核、修复施工、验收结案等多个环节。
事故发生后,路产保护与交通综合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处置,与当事人共同勘验事故现场。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填写立案登记表,向当事人送达了修复告知单和赔偿通知书。当事人积极寻找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养护部门对原材料进行了严格的质量复检,路产保护部门对施工全程进行安全监管。修复工作完成后,宝鸡市公路局组织实施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