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函〔2022〕124号)文件精神,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推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通过建设“美丽农村路”的区域示范,引领全域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现就我市2023年“美丽农村路”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境内农村公路总里程共14933公里,其中:县道1564公里、乡道2085公里、村道11284公里。全市93%的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100%的建制村通硬化路,82%的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目前我市农村公路网络已经初步建成。
随着农村公路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农村公路美好需要从“走得了”,变化到更要“走得快”、“走得好”、“走得安”。我市紧扣人民群众的需要变化,从2023年起主动调整工作思路,把建设“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美丽农村路”作为今后几年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重点。2023年初,市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开展“美丽农村路”建设工作,各县市区积极响应。2023年度全市12个县市区共申报建设“美丽农村路”22条约250.1公里,通过近一年的建设,本年度“美丽农村路”建设成效显著。
二、建设工作情况
(一)科学部署,有序推进创建
2022年11月21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深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2〕143号)全面安排部署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
2022年12月14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思路及推动落实工作座谈会,我市“美丽农村路”形成了“顶层设计、选树典型、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建设理念,确定采取路田分界、路侧植草、路边栽树、过境种花、边坡治理、设施完善、路域整治等措施建设高标准“美丽农村路”。
2023年1月16日,市局召开《咸阳市“美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专题会议,全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共同讨论实施方案;同时对2023年度“美丽农村路”建设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与会人员深入研讨,各抒己见,进一步明确了“美丽农村路”建设思路。
(二)思想明确,积极开展建设
通过市局制定的《咸阳市“美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以“美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思想。市局也将“美丽农村路”建设,作为今后几年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重点,计划今后3-5年内,将全市重点县乡路、产业路、旅游路全部打造为“美丽农村路”。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着力把“美丽农村路”创建打造成全市亮点工程、示范工程,为全域开展“美丽农村路”创建开好头、起好步。尤其是8月底全市“美丽农村路”创建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推进会的召开,对该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结合实际,确保建设实效
我市“美丽农村路”建设主要依托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县乡公路改造以及通往旅游景区和农业产业园公路等项目,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国土绿化美化等工作,提升建成路域环境生态美、附属设施完善、能展示美好乡土风情、制度模式高效、助推产业成效高的“示范路”。一是立足各县区的不同实际,按照“因地制宜、因路制宜”的原则,科学确定建设方案,注重对整体风貌、区域生态的保护,涉及的材料、资源尽量乡土化、可循环利用;在施工阶段减少对沿线乡土环境的负面影响,提高精细化程度;在细微处追求生态美、景观美、文化美。着力完善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细化绿化设计,充分考虑道路行车安全,植草、灌木、乔木相互搭配协调。二是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农村、农业、农民,促进乡村振兴。“美丽农村路”的建设应坚持面向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的实际需求,在建设方案设计过程中,注重倾听百姓诉求,以满足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为目标,综合考虑后期的管理和养护。避免过度设计一味求多求大,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做到既满足需求又规模适宜可持续。打造“看得美、养得起、留得住、管得牢”的“美丽农村路”。三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美丽农村路”不但应强调建设,更应重视管理养护的到位。应以体系完备、运转高效为目标,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养护体制,明确管养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美丽农村路”服务品质持续性。四是“美丽农村路”应强调对产业的带动作用,为农村人流、物流、信息流提供便捷畅通的通道,方便外部信息、人流、需求的输入,便利农村资源的转化、生态优势的发挥和乡村文化的展示。通过“美丽农村路”助力乡村产业化发展。进一步体现“建一条路,造一片景,富一方民”创建目的,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多方合力,建设亮点突出
在市交通运输局安排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美丽农村路”建设,将该项工作作为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实施。
彬州市把“美丽农村路”作为县域的一条旅游路、休闲路、观光路进行建设,以提升路域环境为抓手,精心打造了7处休闲观景平台,为“美丽农村路”注入了人文、生态元素,对沿线平交路口进行了综合治理,在“美丽农村路”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道路安全通行能力。兴平市在“美丽农村路”建设中,调动各乡镇的积极性,为绿化平台用地,日常管理养护提供支持,极大地减轻了绿化用地和管理协调难度,为“美丽农村路”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借鉴。泾阳县对青训路路面进行预防性养护,过村镇段进行了综合治理,在主要平交路口设置微地形、微景观,充分展现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开展路侧绿化精细管理,路口铺设了彩色陶瓷颗粒防滑路面,全面提升了道路通行感受。旬邑县投资8000余万对旬马路进行全面提升,重新铺筑路面,优化路域环境,增添红色元素,弘扬马栏革命精神。三原县细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通过强养护、细管理、重成效,长期保持路域环境干净整洁。永寿县将“美丽农村路”建设与本县槐花节旅游观光活动有机结合,聘请专业园林景观设计单位对创建路段进行高标准设计,道路两侧栽植8700余株的爬墙蔷薇,7400余株独杆月季,充分利用路侧闲置荒地精心打造观景平台6处,建设效果喜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全面检验“美丽农村路”建设效果,我市计划于2023年10月17日-26日开展“美丽农村公路”验收工作,为使创建工作公平、真实、有效进行,此次验收工作由市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为成员。按照“《咸阳市“美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列明的指标打分,最终评分为各项指标分值总和,评分达到90分以上(含)的项目初步通过验收。验收结果将在我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对通过验收的“美丽农村路”进行命名和表彰。
为确保下一年度“美丽农村路”建设的顺利开展,2023年9月5日市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咸阳市“美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申报2024年度“美丽农村路”建设计划。截止9月28日全市共申报2024年度“美丽农村路”建设计划共30个项目297.67公里。市交通运输局计划于11月初对各县局申报的“美丽农村路”建设计划进行逐项目实地核查,为2024年度全市“美丽农村路”建设奠定基础。同时为巩固“美丽农村路”建设成果,市局将对已命名的“美丽农村路”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在第二年复核一次,复核未通过限期整改。通过动态管理,切实把“美丽农村路”建设持续推进确保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