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路政大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辖区内307国道K1019+800米处下行侧,某企业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新增设了一块非公路标志牌,经现场勘查,该处广告牌就设在距公路路肩外1.5米处,版面长4米,高1.2米,严重影响了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
路政执法人员立即找到当事人,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但当事人一直置之不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6月26日,路政大队依法对其设置的非标进行了强制拆除,有效的改善了公路行车环境,维护了路产路权。
靖边路政大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辖区内307国道K1019+800米处下行侧,某企业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新增设了一块非公路标志牌,经现场勘查,该处广告牌就设在距公路路肩外1.5米处,版面长4米,高1.2米,严重影响了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
路政执法人员立即找到当事人,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但当事人一直置之不理,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6月26日,路政大队依法对其设置的非标进行了强制拆除,有效的改善了公路行车环境,维护了路产路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