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平公路段路政人员在开展宣传、整治工作中,发现国道210K857+800下行侧,一块个体户户外广告牌在前期治理拆除后第二次被栽设回原位置。
路政人员立即停放好宣传车辆,再次寻找当事人商谈。当事人看到执法人员后,立即联系扶贫办、村委会成员,面对相关部门人员及围观群众,执法人员以宣传为向导,依据程序执法:一是向身边群众发放宣传单,通过案例讲解、现场答疑,集中向群众宣传《公路法》《陕西省公路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引导公众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解决矛盾、问题,并积极征求群众对路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提高公路沿线群众对路政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二是结合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针对公路沿线存在的问题以及涉路审批、控制区管理等内容,对群众进行法规宣传,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以服务促实效。三是路政人员当场测量非公路标志牌离公路距离,给当事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自行拆除。通过执法、管理人员及周围群众的劝解,当事人认识到公路安全的重要性,同意路政人员协助,当场立即拆除广告牌,不再私自重复栽设。
富平段通过宣传与整治一起抓,教育与纠正同步走,既提高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提升了执法形象和服务能力,又正确引导群众与沿线企业树立爱路护路理念,且全面提升公路沿线环境,营造良好的出行氛围。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