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旬,榆阳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210国道K366+600处时发现,道路上侧警示标志损坏,路政执法人员当即对路产损失进行现场勘验,初步认定是一起交通肇事损失路产逃逸案。
由于路产损失较大,执法人员请示领导后展开调查走访,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在事故现场及周边厂矿企业走访取证,二是在交警部门调取相关监控视频,经过大量的走访和调阅监控视频排查,最后锁定一辆为陕ECxxx牌前四后八货车有重大嫌疑,路政执法人员立即向交警部门报警,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在一个混凝土拌合站找到肇事车辆并将其带回处理。
在证据面前,肇事车主当即承认事发当晚8时左右由南向北经过事故现场时损坏公路标志的全过程,并赔偿路产损失款项,至此这起路产肇事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