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两次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从原来的起征点3500元提高至5000元。2019年1月1日起又再添新措,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为了提高职工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参与和了解,让每位职工充分享受改革红利,2019年1月3日,交通集团西商分公司联合灞桥区税务局对分公司机关全体职工进行了专项培训。
专题培训会上,邀西安市灞桥区税务局所得税科工作人员从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知识入手,详细解读了个税新的附加政策,并对本次个税增加的子女教育支出、住房租金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和继续教育支出五大项的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分配条件等进行了说明,并现场指导了个人信息申报,做了答疑解惑。本次培训使每位职工明确了个税新政后应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培训效果良好。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