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受非洲猪瘟病毒的影响,国家对“绿色通道”政策内容做了大幅度的调整,这是继2014年“绿色通道”政策增加补充规定后的又一次大范围调整。 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作为全国普惠制的优惠政策已定为高速公路行业的一项长期执行政策,从2003年开始实施至今已15年,陕西省“绿色通道”政策调整变化如下:
第一阶段(2003年至2004年):为响应国务院提出的“菜篮子工程”,陕西省决定开设以果品为主的“绿色通道”。凡整车运载我省果品(苹果、梨、枣、柑橘、猕猴桃)的车辆在我省境内公路通行,其路桥通行费,凭有效期内套印“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植物检疫专用章”的检疫证一律减半收取。运输果品的各类车辆上路以后,不准征收除路桥通行费以外的其他税费。
第二阶段(2004年9月起至2005年底):陕西省政府决定常年开通“果品绿色通道”,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凡整车(运输车辆装载的果品占该车核定载质量的70%以上)运载我省五类果品(苹果、梨、枣、柑橘、猕猴桃)的车辆在我省域内公路通行,凭有效期内套印“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植物检疫专用章”的植物检疫证,经公路收费站核验后,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公路收费站应设立“果品绿色通道”标志。
第三阶段(2006年1月起至2010年):扩大了免费的路段,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免费政策由“五纵二横”的绿色通道扩大到与已建成的所有高速公路,并将免费政策延长至国家新的“绿色通道”政策出台时。鲜活农产品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绿色通道”。具体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适用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政策。二是陕西省“绿色通道”。具体指我省生产的苹果、梨、枣、猕猴桃和柑桔五类果品。
第四阶段(2010年底):增加了鲜活农产品品种。将马铃薯(土豆)、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到2014年2月,陕西省决定进一步扩大免费范围,对运输冷鲜、冷冻肉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努力为相关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第五阶段(2018年10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明确了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这里明确指出活的畜禽包含:家禽(猪、牛、羊、马、驴、骡),家禽(鸡、鸭、鹅、家兔、使用蛙类),特别指出此次政策调整蜜蜂仍然免费。
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是一项惠民工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要将不断优化和完善,作为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加强对“绿色通道”车辆的核查与管理,严厉打击假冒“绿色通道”车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服务。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