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武公路段与长武县公安局洪家派出所联合依法查处一起盗伐公路行道树路政事案。
今年9月7日,长武公路段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发现312国道K1675+800处公路下行侧有7棵行道树被盗伐,路政人员经过现场询问,得知当事人为甘肃省凤口村村民宋某,在调查中宋某拒不配合路政执法人员,并教唆他人消毁证据。该段立即启动路警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经与公安部门配合,通过为期两个月的侦查和取证,得知宋某在未经公路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盗伐公路行道树,且已将盗伐树木私自贩卖于附近木渣厂。目前,面对确凿证据,宋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长武公路段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追回行道树赔偿款8910元。宋某盗伐公路行道树行为已触犯《刑法》,此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并在进一步审理中。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