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交通集团宜富分公司直罗管理所路政中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青(岛)兰(州)高速公路宜川至富县路段葫芦河29号大桥下有一部违法设立的撬装式加油机。直罗路政中队立即将情况上报分公司路政大队及管理所并展开调查。经查,该撬装式加油机为延长石油直罗采油厂设立,即将对外营业,因设立地点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规定,按照程序直罗路政中队立即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自行拆除。
6月9日,为确保违章建筑按期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宜富分公司路政大队联合地方安监、公安等部门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成功拆除该违法建筑,有效的维护了高速公路运营安全,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了安全、舒适的公路交通环境。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