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2015年干线公路第一批大中修、路桥大中修及水毁汛后修复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及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5-03-10 02:52:37
点击量:8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2015年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以 《关于延安2015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一批大中修工程(G210、G309)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5〕133号)、《关于延安2015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一批大中修工程(部分超限检测站)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5〕125号)、《关于延安市2014年干线公路路桥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4〕775号)和《关于下达延安市2014年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公路函〔201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资金。现拟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第一批大中修工程、路桥大中修工程和水毁汛后修复工程施工进行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第一批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路面类(第一批大中修工程)、路基桥隧类(水毁汛后修复工程、路桥大中修工程)。

第一批大中修工程位于延安市境内的G210线和G309线、两条线上,共计28.255公里大中修,其中G210线大修11.531公里、G309线大中修工程16.724公里和部分超限检测站路面整治,投资9226.1万元。计划于2015年4月15日开工,2015年7月30日竣工,工期为3.5个月。共分为2个标段。

水毁汛后修复工程位于延安市境内的G210线、S201线和S304线上,共计3处,投资574.684万元。计划于2015年4月15日开工,2015年7月30日竣工,工期为3.5个月。共分为1个标段。

路桥大中修工程位于延安市境内的G309线和S303线上,共计两座,投资287.7万元。计划于2015年4月15日开工,2015年7月30日竣工,工期为3.5个月。共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路面类设1个组别2个标段;路基桥隧类设1个组别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以下起点、终点桩号和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

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或监理服务能力。

3.1.1  施工标段

(1)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

3.1.2  监理标段

(1)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  施工标段:每个申请人根据工程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参加施工资格预审的关联企业数量不得超过组别内标段数量(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

4.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施工标段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工程类别+有限数量制。

4.2  本次监理标段为资格后审审查办法采用固定标价评标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施工标段申请人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干线公路科108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类别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类别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类别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请监理标段投标人于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干线公路科108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4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6.2  监理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各类别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够30家时,招标人将延长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或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4  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如各类别申请人数量不能达到30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陕西省公路局网站(jtyst.shaanxi.gov.cn/glj)、《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11-2496720

传    真:0911-2493496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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