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市 2015年第一批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批准建设(陕西省公路局技术审查会议纪要第8次),建设单位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车购税及省管资金,招标人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工程施工资格申请。本工程施工监理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康市辖区的国道G210线K1005+731-K1006+592、K1008+689-K1011+000、K1015+000-K1027+000、K1031+000-K1039+500、K1056+300-K1060+000段,小计27.372km预防性养护工程;S207旧线(安康-瀛湖)K10+100-K12+000大修1.9km,K12+000-K18+000、K19+000-K20+000段预防性养护7km;S207线K142+100-K142+400段大修0.3km,K159+200-K161+800、K165+100-K184+900、K237+350-K238+250段大修23.3km,K150+000-K159+200、K216+000-K224+000、K227+000-K235+350、K238+250-K240+000段中修29.3km及银龙、关庙、旬阳超限站整治工程项目。线路全长计93.212km。
2.2 标段划分
根据本项目工程内容及分布特点,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分为1个类别1个组别2个施工标段,估算投资7500万元。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安康市2015年第一批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标段划分表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各标段均计划2015年4月10正式开工,2015年7月31日全面完工,计划工期112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二类甲级或一类资质(外省需持准入证);业绩要求:近5年(2010-2014年)完成三级及以上等级路面大中修工程累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且合同额4000万元及其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监理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三级及其以上等级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累计里程60公里及其以上,或具有三级及以上等级水泥砼、沥青砼路面施工监理经验,且累计里程60km及其以上。
3.3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施工标段:施工标段每个申请人需按组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具有投资控股或全资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可同时对同一组别提出资格申请,关联企业数量不超过组别内标段数即可。
4.施工资格预审和施工监理评标方法
本次施工资格预审采用“分类分组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合理低价法评标”,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少于30个。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综合评估法1。
5.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和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康公路管理局二楼养护科(安康市巴山中路10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请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于2015年3月2日至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康公路管理局二楼养护科(安康市巴山中路101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3 施工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若上述发售文件截止时间,施工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30个,或施工监理投标人不足3个,招标人将延期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或重新组织施工资格预审和施工监理招标。
6.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施工监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施工资格预审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1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安康市巴山中路101号安康公路管理局六楼纪检监察室。
6.2 施工监理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9时,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安康市巴山中路101号安康公路管理局六楼纪检监察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施工监理标段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巴山中路101号
邮政编码:7250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915-3330017
传 真:0915-3330002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