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志丹至南梁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志丹至南梁红色旅游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发改基[2013]797号)和《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志丹至南梁红色旅游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3]5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志丹至南梁二级公路改建项目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线全长75.607公里,南梁旅游环线连接线2.562公里。路线起于志丹县城以北约7公里的刘坪村与303省道相接,经纸坊乡、牛沟川、旦八、界湾、义正乡、架子梁至杜家畔与甘肃省华池县规划的南梁旅游环线分别在杜家畔西侧及南侧省界处相接。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刘坪至旦八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旦八至杜家畔段及连接线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路基桥隧工程计划2015年5月开始实施,预计工期2年半,计划总投资7383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本次招标的路基桥隧工程施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计划于2015年5月进场,施工工期为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路基桥隧工程施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施工标分为1个类别3个组别9个标段;3个监理标和1个中心试验室标。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3)本次招标的施工监理标段服务期LJJ-2、LJJ-3驻地办12个月,LJJ-1驻地办1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4)本次招标的中心试验室为志丹至南梁二级公路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ZS-1标,服务期30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财务能力、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或监理服务能力。
3.1.1施工标段
(1)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
3.1.2施工监理标段
(1)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
3.1.3中心试验室
(1)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按下述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1施工标段:申请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按组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按组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仅能申请1个类别中的1个组别,一个申请人最终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3.2施工监理标段:申请人应根据所具备的资质和监理能力可同时对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含中心试验室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可同时通过多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驻地办标段的申请人其人员、设备可重复,对同时通过多个标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同时对同一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存在上述关系的申请人,招标人只接受购买资审文件在前的申请人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
3.5驻地办、中心试验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6同一申请人及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3.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招标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17日前,持书面申请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取得《行贿犯罪查询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及时将查询结果告知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前,招标人通知招投标监督机构到场监督,监督机构现场对投标人的资质及其有无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予以核查,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或者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者按规定应当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而没有查询结果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4.1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按类别组别+有限数量制”。
由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依据审查标准和程序,按类别组别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在组别内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A、B、C组别各推荐综合得分前45家申请人为通过资格预审,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超过45家但不少于36家,则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不再进行评审打分。
4.2施工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强制性条件审查法”。
4.3中心试验室标段: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强制性条件审查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2月14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陕西省公务员大厦(详见大厅公告)(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监理及中心试验室标段申请人不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加盖单位章、购买人签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标段指监理及中心试验室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分别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施工组或监理标),售后不退。
5.3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内,若发售数量路基桥隧工程类A、B、C组别各少于36家,招标人将发布补遗书延长出售时间或重新组织招标。
5.4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6日上午8:00至12:0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8:00至12: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务员大厦(详见大厅公告)(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75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以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施工标20万元(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通过资格预审后,在招标阶段,施工标段申请人须再提交投标保证金60万(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采用现金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人须在2015年3月5日上午12:00时前(已到帐时间为准)从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帐户开户行电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无效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人,须从申请人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且由地市级或以上银行国有或股份商业银行出具担保,并采用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不得对条款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经延长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天内保持有效。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2015年3月5日上午12:00时前单独递交至招标人,并将其彩色扫描件装入投标文件中。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陕西省公路信息网(http://jtyst.shaanxi.gov.cn/glj)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志丹至南梁二级公路改建项目管理处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911-2212567
传 真:0911-221256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0号合力紫郡大厦A座16层
邮政编码:710000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029-88608580
传 真:029-62968336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