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S211南郑至青树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11省道南郑至青树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3)951号]文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南郑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市县自筹。招标人为南郑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南郑县汉山镇、青树镇境内,本项目全长12.34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公路-Ӏ级,全线新建大桥2座,小桥4座,涵洞39道,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K0+000—K3+200为完全利用,工程概算总投资1.89亿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K3+200-K12+340段的路基、桥梁、路面等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K3+200-K12+340全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
2.3 招标方法及类别、组别、标段划分:
2.3.1本次招标采用“按类别组别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招标方法。
2.3.2本次施工招标共分2个类别,2个组别,3个标段,监理共分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2.4计划工期:计划建设期18个月(路基10个月,路面8个月)。预计开工日期为2015年1月,完工日期为2016年7月,监理顺延一个月。
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
3.1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路基桥隧类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主项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年检合格;企业近三年(2011年至2013)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五年(2010年1月至今)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累计不少于8公里,且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路面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主项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且年检合格;企业近三年(2011年至2013)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五年(2010年1月至今)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累计不少于10公里,且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2监理标段: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年检合格,企业近三年(2011年至2013)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5年(2010年1月至今)具有累计2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独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可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按上述类别提出申请,申请类别数量不限,每个类别单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在同一组别中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不大于该组别的标段数量。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施工采用按类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监理标采用强制性条件审查法 。
4.2 施工资格预审时路基桥隧类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依次推荐36 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申请,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0 名且不超过36 名,则不再进行综合打分,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路面类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依次推荐18 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申请,若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15 名且不超过18 名,则不再进行综合打分,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于 2014年12月 8 日至2014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 08 时 0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4时 00分至 18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 号华融大厦B 座14 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施工标段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监理标段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3如到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路基桥隧类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达不到30家,路面类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达不到15家,招标人将延期发售资审文件或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19日17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08时 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含光北路鸿业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公路信息网jtyst.shaanxi.gov.cn/glj》、《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郑县县城东大街39号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 号华融大厦B 座14 楼1405室
邮政编码: 723100 邮政编码: 710000
联 系 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 范晨 电 话: 0916-5519105 电 话: 029-82309196 18792725480
传 真 : 0916-5516521 传 真: 0916-2230358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