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4国道石家营至千阳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44国道石家营至千阳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3〕1519号)批准立项,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344国道石家营至千阳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3〕574号)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陕西省宝鸡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市、县自筹。现拟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344国道石家营至千阳公路改建工程起于凤翔县石家营村(西关街、西环路及G344交叉口处),沿既有S104向西,经雍城变电站、柳林镇、西凤酒厂、尧典村、彭祖塬村、崔家头镇、南寨镇、于新西村偏离旧路向南,沿宝平高速北侧向西经小塬、周家底下,在侯家坡村北跨冯坊河后沿冯坊河西岸布线,止于宝平高速千阳县城上跨S212高架桥西约50米处,于省道212形成“T”形交叉,路线全长43.9公里。其中起点至柳林镇7公里(K0+000~K7+000)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柳林镇至终点36.9公里(K7+000~K44+722,短链838米)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项目总概算4.05亿元,其中36.9公里二级公路概算2.6亿元,计划工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
K7+000~K44+722段路基、桥梁、路面等工程的施工和相应监理服务。
2.3 招标方法及类别、组别、标段划分
2.3.1 本次招标施工标采用“按类别组别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合理低价法评标”,共划分为路基桥梁、路面两个类别,具体组别、标段划分详见本公告第3款附表。
2.3.2 本次招标监理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共划分为二个合同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本公告第3款附表。
2.4计划工期
施工计划总工期24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5年1月,完工日期:2016年12月。监理服务期50个月(含交工验收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下述各项资质、业绩及财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施工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施工标段划分及资质、业绩、财务要求


3.1.2 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业绩按组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一个类别下,只能对其中一个组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1.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在路基组最多只能有2名、路面组最多只能有2名关联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桥梁组不得有关联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在路基组、路面组、桥梁组内中通过资格预审详细评审的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申请单位数量超过如上规定,则对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排序在前者通过资格预审,排名靠后的申请人不予通过本次资格预审。
3.2监理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3.2.1监理标段划分及资质、业绩、财务要求

3.2.2 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每个申请人只可对一个监理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2.3 同一申请人及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能同时通过施工及监理标段的资格预审。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施工标段的资格预审通过资格,取消监理标段的通过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标段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标段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4年11 月 10 日至2014年 11 月1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B2座13层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企业)、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施工企业选报组别,监理企业选报标段),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施工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按组发售,每组别每份1000 元,监理标段资格预审文件每份10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1月24日12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北路137号鸿业大酒店3楼1号会议室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到发售资审文件截止时间,路基组申请人数量少于30个,桥梁组申请人数量少于15个,路面组申请人少于30个时,招标人将延长资审文件发售时间或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公路信息网(http://jtyst.shaanxi.gov.cn/glj)、宝鸡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宝鸡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宝鸡公路管理局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火炬路东段13号
联 系 人:姚工、夏工
电 话:0917-3304435 传真:0917-330477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鹏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璟国际B2座13层
联 系 人:宋工、费工
电 话:18691488765 029-65693168 传真:029-65693182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