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2014年燕沟大桥整治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市场监管处
发表日期:2014-07-17 2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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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2014年燕沟大桥整治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2014年燕沟大桥整治工程已由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延安市210国道燕沟大桥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陕公路函〔201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为交安类(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该工程位于延安市境内南过境线上,投资298万元。计划于2014年8月15日开工,2014年11月15日竣工,工期为3个月。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交通安全设施类设1个组别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以下起点、终点桩号和主要工程内容仅供参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及以上,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近五年内累计完成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应不少于20家。若出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最低要求时,招标人将对该组别延长资审文件发售时间或重新进行资格预审,保留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资格,通知其延迟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补发资格预审延迟公告;若出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少于最低要求时,招标人将对该组别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施工标段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工程类别+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施工标段申请人于2014年7月11日至2014年7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干线公路科108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4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四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公路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延安公路管理局
     地    址:延安市宝塔区七里铺
     邮政编码:716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11-2496720
     传    真:0911-2493496
     201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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