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来源:省公路局养护处
发表日期:2014-06-19 01: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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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路管理局:
    为加强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行业监管,省局结合《陕西省公路养护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及税费改革日常养护资金直接拨付各市后,如何强化日常养护管理面临的新问题,对《陕西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办法》(陕公路发〔2004〕579号)进行修订,制定了《陕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现随文下发,请认真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陕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依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陕西省公路养护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结合我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遵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行业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省公路局按照省交通厅要求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各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各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及监督检查。
各单位应自觉接受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按照“县段评定、市公路局核查、市交通局巡查、省局督查、社会监督、综合评价”的原则,建立逐级负责,逐级检查的检查考核体系。
第五条  各市交通局应建立逐级考核体系,并按照有关要求对辖养路段进行自检,检查频率每季度一次,检查管养里程的100%;市公路管理局每月检查一次,检查管养里程的100%;县段每两日检查一次,每月自检一次,检查管养里程的100%;保养责任人每日巡查一次,巡查保养里程的100%。各市公路管理局检查结束后,及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落实上月整改情况、通报当月考核情况并兑现奖罚。
第六条  省公路局检查考核以各市交通局为单位进行考核打分。
第二章             监督检查
 
第七条  强制性规定。
1、一级公路路面养护维修作业应尽可能安排在每天小时交通量较小时段进行;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面病害处理也应选择每天小时交通量较小时实施,当天开挖的坑槽必须当天处理完毕,路面病害修补时限不得超过2天。必须按照“圆洞方补”、“斜洞正补”的原则,严格按照八道工序进行修补,废弃料及时清运或掩埋。
2、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安全设施缺损应及时警示,钢板护栏损坏要求在2天内更换或修复,混凝土墩式护栏和钢筋混凝土护栏损坏要求在7天内修复。
3、冰雪路段应以机械设备除雪为主、撒融雪剂和人工清除为辅的方式,确保非收费公路中雪及以下等级降雪终止后24小时行车道范围内无积冰雪,大雪及暴雪终止后48小时内行车道范围内无积冰雪;收费公路始终保持一个行车道宽度范围内无积冰雪,中雪及以下等级降雪终止后16小时内全部行车道无积冰雪,大雪及暴雪终止后24小时内全部行车道无积冰雪。
第八条  省公路局检查形式分为季度巡查,特殊情况下(指交通阻塞、公路水毁、影响行车的雨雪天气以及大型活动等)检查、专项检查和年终检查。季度巡查和专项检查由省公路局养护处及其它部门参与,分片进行巡查。第四季度巡查同年终检查一并进行,由省公路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处室参与,分片进行检查。
第九条  季度巡查一般安排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和次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根据情况确定。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
第十条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公路养护质量、养护工程、养护管理、公路服务、养护经费、年度重要工作等内容。
1、公路养护质量:养护质量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检查公路技术状况指数、优良路率、绿化栽植保存率等是否完成计划指标、是否与上报材料相符;日常养护和预防性养护主要检查各养管单位是否遵循公路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落实经常性、及时性、科学性和全面性养护措施。检查是否结合精细化作业,按照《陕西省公路养护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对道工上路、规范施工、文明作业等日常保养工作进行规范统一,对小修工程的施工材料、工艺、设备、质量进行严格控制,确保辖养路段经常保持达到路基稳定,路面平整无病害,排水系统完善,无危桥病隧,设施完善,标线清晰,标牌醒目,绿化亮丽,路容整洁,达到路貌可人的公路新面貌和整条好路的全路服务标准。
2、养护工程:主要检查养护工程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转情况,各级管理责任及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工程进展情况;人员、设备履约,原材料进场检验,基层、面层配合比设计,施工试验检测,关键工艺、质量通病现场控制,工序转换验收等质量关口控制情况;以及文明工地建设情况等。
3、养护管理:主要检查各单位自检体系建立、管理职责落实、检查考核兑现执行、内业资料规范化管理、交通流量调查及社会监督情况。
4、公路服务:主要检查公路抢修、公路保畅、路况信息报送及公路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
5、养护经费:主要检查日常保养费、小修工程费、桥隧涵经常及定期检查费用、路况检测费、服务区运营费计划下达、资金落实情况。
6、年度重要工作:主要检查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十一条 省公路局进行检查时,各单位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季度巡查应提供:(1)养护工作总结材料;(2)月检查通报及奖罚兑现等有关资料;(3)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资料及汇总表;(4)小修保养完成情况月报表、水毁月报表等月报资料;(5)养护计划资料;(6)各种基础档案资料;(7)政府批评、媒体曝光、社会投诉举报的报道、记录及整改结果等有关资料。
2、被检查路段提供:(1)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资料、巡查记录、桥涵隧经常检查记录、病危桥监测记录、地质灾害监测记录等日常养护管理资料;(2)巡查通知单、小修通知及验收单、检查通报、整改回执单、保养责任人及小修作业队月检查考核兑现表等资料;(3)能够反映路面病害、沿线设施及水毁抢修,抗冰除雪等强制性规定执行情况资料。
3、特殊情况下的专项检查应提供基本情况、组织安排、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说明。
4、年终检查各单位除提供上述资料及本年度养护工程验收资料外,还要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以及其他有关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  考核评比
 
第十二条  省公路局在各单位自检资料的基础上,采用沿线查看、随机抽检、询问了解、现场核实的方法进行检查评价。
第十三条  省公路局季度巡查和年终检查里程均不少于各市交通局干线公路管养里程的50%,重点检查里程为管养里程的3-5%,抽检里程为管养里程的1-3%,最少不低于10公里。
第十四条  各单位综合考评得分按每条检查路线的里程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公式为:
总分=(A段得分×A段里程+B段得分×B段里程+…+N段得分×N段里程)/(A段里程+ B段里程+…+N段里程)
第十五条  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第十六条  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对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1)管理不善造成桥梁、隧道、涵洞垮塌的;(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3)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受到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核实的。
第十七条  省公路局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并将每次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同时抄送省交通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陕西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陕公路发〔2004〕579号)、《陕西省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陕公路发〔2005〕283号)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公路局负责解释。
 
附件:陕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计分标准
附件
陕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计分标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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