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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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6-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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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于4月开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月”活动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贯工作,大力弘扬交通精神,结合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厅运管局制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2016年4月22日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培育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基层,大力弘扬交通精神,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关于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陕交办〔2016〕38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交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道路运输系统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交运党发〔2016〕4号),动员和激励全行业从业人员自觉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理想,弘扬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道路运输工作的方方面面,引导全行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个人的价值追求、精神支柱和道德规范,立志为陕西道路运输行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宣传普及工作。紧密结合中央“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要求,深化主题实践活动内容,把深化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行业落地生根的重要载体,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好“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活动,做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办公场所、活动场所、生活区、一线运输站场等。充分发挥行业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优势,使陕西省道路运输行业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窗口、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流动风景。
        (二)强化道德讲堂的主题实践活动。以“道德讲堂”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教育引导全行业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深化敬业意识、恪守诚信准则。把“道德讲堂”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单位年终考核和参加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评比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活动开展要求做到场所固定、流程规范、标识统一,每年开展讲学活动不少于4次,并做好活动视频、图片等原始资料的录制存档工作,培育示范讲堂、优秀宣讲人,挖掘身边典型,增强“道德讲堂”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三)深入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的抓手之一,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着力扩大学雷锋志愿服务在交通运输行业的覆盖面。根据《陕西交通运输志愿服务联合会工作章程》,建立完善行业志愿者信息库,及时对注册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汇总,及时更新上传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稳定志愿人员、盯准服务对象,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设计服务项目,把活动效果好的服务项目固化下来,把受群众欢迎的服务活动延续下去。
        三、活动要求
        (一)各市区要把4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月”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要围绕精神文明宣传、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读书活动等全年工作重心,服务发展,注重实效。
        (二)各市区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注重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种新兴传播手段和载体,不断增强宣传力度和影响力。同时要固化活动成果,把好的活动成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三)各市区要围绕实施方案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活动,并做好活动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的留存工作,及时将活动情况以信息形式报送至厅运管局。厅运管局将把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内容和各项文明创建评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实施。
        联系人:柏倩           联系电话:029—8732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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