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厅5项“十佳”(“十佳养护能手”、“十佳路政、治超员”、“十佳运政、海事员”、“十佳交通建设者”、“十佳交通设计师”)评选工作,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基层运政人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十佳运政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由各市区运管机构推荐1名基层运政人员。
二、评选范围
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乐观,亲切自然,能代表行业形象,体现陕西运政人员良好精神面貌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业内的规章制度,品德优良、甘于奉献、勇于创新、表现突出,无重大执法责任事故,无情况属实的群众投诉问题,无情况属实的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三)爱岗敬业,能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过硬,能熟练、迅速、准确处理和解决工作业务范围内的问题;
(四)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工作理论水平,能发挥模范作用,业务能力达到本单位一流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掌握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切实推荐一批对道路运输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基层一线先进典型。
(二)各单位根据申报项目填写相对应的申报表,并提供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
(四)报送材料需包含:事迹材料WORD格式;申报表格WORD格式;申报表格盖章扫描JPG格式。
联系人:刘杰 电话:029-87325906
附件: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十佳运政员推荐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十佳运政员推荐申报表.doc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