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05年7号令),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对经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立项的外商投资企业陕西福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陕西骏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实地审核。经审核,陕西福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一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04),经营范围:小型汽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一类);陕西骏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小型汽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二类)拟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准予开业经营。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申诉或举报,电话:87325931,87325981(公示日期: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9日止)。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