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整治小组深入采矿场生产区域,广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超限治理法律法规宣传动员,消除“矿山运输,企业自治”认识误区;现场勘察道路通行、车辆技术、驾驶员资质、矿石装载等情况;查阅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制、车辆管理、驾驶员聘用、装载规定、安全运行安全等制度文本资料,听取矿石运输情况汇报。根据检查掌握情况,由分管副县长主持,在采矿场经营单位召开多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深入剖析矿石运输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明确提出 “经营行为不能逾越法律界限,必须严守法律底线”,要求采矿场经营单位聘用资质证照齐全的运输企业或社会个体车辆进行运输,确保所有驾驶员持证上岗,严控车辆装载负荷和运行速度,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同时责令各职能部门按照监管职责,迅速拿出处理意见,集中执法力度,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目前,采矿场经营单位已针对检查反馈情况进入整改阶段。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