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运管所开展维修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
来源:三原县运管所
发表日期:2017-07-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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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市、县“铁腕治霾、保护蓝天”工作方案和全省机动车维修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三原县运管所近日对全县维修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要求维修企业严格落实早8时至晚8时禁止喷漆作业,并制作禁止标语张贴漆房醒目位置,坚决杜绝维修企业露天喷涂行为的发生,凡无治理设施的一律不准喷涂,废气、废油、废物、废水等四废的处理记录情况,必须对原辅材料名称、购入量和输出量等资料做好详细记录,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记录等工作。检查工作中该所把车身维修企业治理工作作为检查重点,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维修企业对前期检查指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治理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效果。对仍存在环保设施不完备、整改效果不到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门店,现场责令限期整改并发放《整改通知书》。对已达不到车身维修开业条件的和存在露天喷涂行为的维修企业,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并发放《责令停止经营通知书》。检查人员针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逐一作好详细记录,逐一定期复查、紧盯不放、做到彻查彻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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