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运管所组织开展维修软件应用培训
来源:渭南市运管处
发表日期:2016-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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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大荔县运管所根据《规定》在原自主研发的运政信息化综合监管软件的基础上,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周期设置、主体责任、质量监管等环节进行调整完善,为尽快推进监管软件应用, 9月13至14日,该所组织辖区客运、危运、维修企业负责人20余人进行了软件操作应用培训。
        培训会对营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保养作业流程及客、货运、维修企业应履行的责任和软件需操作的内容进行了讲解。一是客货运企业对所属车辆设定二级维护作业周期,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及交通部推荐的客运车辆和危运车辆二级维护间隔时限最长不超过90天,普货车辆不超过120天。二是私户营运车辆维护周期可由经营业户通过预留端口自行设定,也可委托维修企业代为设定。三是未设定维修周期的车辆软件自行锁定不予以办理二级维护保养。四是维修企业做二级维护保养时要在备案过的工位操作,且每次作业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五是维修企业在作业完成操作软件上传记录时要添加技术档案号和合格证号。六是作业完成打印合格证时要完善合同编号、历程表示值、质检人、接车人信息。七是作业完成打印车辆维护作业流程单时在部颁标准35项维修项目里选择已维修项目,未维修项目不得选择。八是车辆维护作业流程单必须有质检员和维修工签字。九是所有客、货运、维修企业软件操作内容运管所都可通过软件数据回传汇总情况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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