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高陵区运管站举办新《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一线执法人员及执法骨干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此次讲座结合运管工作实际着重进行了五个方面的阐释:一是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二是“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正式纳入法律;三是重视举证责任,执法部门要重视录音、录像、电子监控的证据收集和保存;四是切实规范执法程序,向当事人出具相关文书,重视签字、日期;五是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实施自由裁量权。
5月14日,高陵区运管站举办新《行政诉讼法》专题讲座,一线执法人员及执法骨干共计4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此次讲座结合运管工作实际着重进行了五个方面的阐释:一是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二是“电子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正式纳入法律;三是重视举证责任,执法部门要重视录音、录像、电子监控的证据收集和保存;四是切实规范执法程序,向当事人出具相关文书,重视签字、日期;五是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实施自由裁量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