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两项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驾培机构经营秩序,提升培训质量与服务水平,促进驾培行业节能减排,切实加强驾培市场源头管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长安区维管站顺利完成对辖区9所驾培机构《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两项国家标准初检验收工作。
根据“两项国标”,长安区维管站要求各驾培机构必须符合发展规划,一律按照新的国家标准执行。初检验收从驾培机构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岗位人员、场地设施、教练员资质、教练员编制、场地面积、教学设备、教学面积和服务及其他设施等12项指标进行了综合评审。新国标是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前提条件,新的国标着重从安全、绿色、健康发展为目标,对驾培机构的建设标准要求更高了、更细了、分类更清晰了、更明确了。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实际操作教练员的配置也比原来的要求更高。制度方面要求各驾培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管理好人,管好教学,确保驾培工作公平、公正。新国标不仅在场地建设、教学设备以及教学管理、教练员素质等方面有了极大的提高,同时增加了教学模拟器、电子计时卡等先进设备,极大的提高了学员学车的准确率,也保证了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学时,更重要的是能够培养出合格安全意识高的学员,对保障训练内容落实,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