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大荔县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班线客运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两客一危”文件精神,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安全、有序。近期,大荔县运管所和大荔县交警大队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和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活动自9月10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共100天,分为3个阶段:一是宣传动员阶段(9月10日至20日)通过新闻媒体、流动车辆、户外广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和在旅客集散地、主要路口、车体张贴标语等活动,广泛宣传整顿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重点治理整顿阶段(9月21日至12月10日)重点查处车辆不进站经营、乱停乱放、超员、超载、超速现象,驾驶人员资质与驾驶车辆不符,在禁鸣路段恶意鸣笛,车容车貌不整,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等行为,同时对各条线路进行调查,为即将进行的车辆票价改革做好基础。三是巩固深化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总结整治活动经验,全面提升客运安全水平,打造优质客运环境。
9月21日至28日,大荔县运管所稽查队分别在大荔县交警大队羌白中队、朝邑中队、官池中队、荔北中队、双泉中队配合下,对大荔县至庞家、大荔县至朝邑、大荔县至汉村、大荔县至官池4条线路进行了营运客车全面排查,重点解决当前影响大荔县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安全的突出问题,共查处私制线路牌37起;营运客车未张贴票价表、监督电话16起;车内三角木、防滑链、锨、灭火器、防火沙“五小件”安全措施配备不齐全24起 ,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起,努力营造严查严管严处的态势,力求使客运秩序井然,安全隐患排除,违法行为得到纠正,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客运出行环境。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