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运管所与乡镇学校建立运政执法联系卡制度
来源:汉中市运管处
发表日期:2014-09-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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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有效了解掌握各镇及学校门口的从事非法道路运输活动情况,密切与乡镇、学校工作联系,进一步推进运管工作深入基层制度化,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日,略阳县运管所与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学校签订了《运政执法联系卡》,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学校,共同加强城乡道路客运安全监管工作。
   该制度明确了联系双方的职责:按照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负责对辖区的车主、驾驶员和广大群众进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提醒乘客拒乘无证、无牌、非法营运车辆和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对辖区的车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详细掌握所有车辆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与车主、驾驶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合理安排学生乘坐“周末学生班车”,每逢周末学校要安排人员值班,负责组织学生乘坐具备安全条件的客车回家和返校。运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了解运输市场动态,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运输市场管理和运输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运输管理新方法、新模式,科学搞好当地道路运输安全和稳定;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和运输安全知识的宣贯,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打击非法营运和危害运输安全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开展服务活动,积极开通符合条件许可的农村班线客运,方便群众出行,促进新农村建设。乡镇及学校要与运管密切合作,及时向运管部门投诉非法营运车辆运行动态并进行举证,共同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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