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运管所八项措施切实加强汛期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来源:汉中市运管处
发表日期:2014-07-17 00:00:00
点击量:1114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略阳县运管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采取八项措施强化辖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运输应急预案,汛期前集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检查参营车辆技术状况、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驾驶员资格、营运线路道路状况及由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隐患。二是切实加强源头监管,督促客运站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格车辆例检制度,对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参与营运。三是加强重点车辆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播放、凌晨2点至5点长途客运车辆落地休息制度和夜间行驶速度等规定,严禁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严禁车辆在夜间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营运。四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车辆运行动态监管,充分运用GPS监控手段,对重要路段和重要线路进行监控,严格按照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和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加强驾驶员汛期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学习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临危处置能力,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六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加强与气象、公路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天气、营运线路道路状况,督促企业提前做好防范,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坚决停班停运。凡遇极端天气,运输企业要做好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和应急处置,积极做好滞留旅客的疏导、解释工作。七是完善汛期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设备。针对恶劣天气和突发事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车辆调度演练,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的组织协调工作。八是加强值班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信息,确保汛期道路运输安全。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8号 邮编:710003 电话:029-87325981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