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宝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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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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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省厅组织、省局协办的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宝鸡市召开。省厅赵乐秦副厅长、省局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省安监局、省交警总队有关领导列席了会议。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公路局主管安全工作的局长,运管处长和全省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道路客运企业法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总结今年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推广全省交通系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和研究新形势下的道路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促进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步入制度化、规模经、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今年1-10月份,我省交通行业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4起,造成44人死亡,120人受伤。未发生一例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5人的事故7起,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7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38人,伤117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的92.8%、84%和97.5%。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中,10人以上事故同比下降300%;一次性死亡3-5人的道路运输事故起数上升25%;死亡和受伤人数同比下降21%和17%,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赵乐秦副厅长在会上以“总结经验、落实责任、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促进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题作了重要讲话。赵副厅长概括了全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领导班子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始终把道路运输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二是狠抓行业安全法规培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专题研究、寻找对策、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四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督。认真改造“三关一监督”的道路运输生产管理工作职责;五是实施安保工程,治理危桥险路,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六是结合实际,认真探索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新办法。
    在讲到存在的问题时,赵副厅长指出,目前我省道路安全生产工作中主要存在“四不适应”和“四个问题”。“四不适应”为:一是没按科学发展观要求、思想认识不适应;二是道路运输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工作不适应;三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支撑保障体系不适应。“四个问题”为: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二是有些汽车客运站场管理混乱、出站登记不规范,例检、安检工作不认真,安检设备使用不规范、形同虚设;三是个别运输企业对经营业户和驾驶员安全教育不到位,管理跟不上;四是个别道路运输机构管理缺位,有章不循,重罚轻管,工作不实,要求不严,致使部分车辆司乘人员仍存有侥幸心理,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依然十分薄弱。
最后,赵乐秦副厅长希望各级道路运输部门坚定要抓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并提出相关要求:一是要在重点研究讨论道路运输组织结构调整,运力结构调整,发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运输,提升道路运输市场集中程度和专业运输企业应急保障能力等问题的同时,认真研究运输生产的安全管理;二是要整顿好道路运输管理队伍。通过整顿、提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市场和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树立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三是要抓好农村客运工作,创新体制、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采取多元投资、股份制经营、站运分离的办法,推进农村客运的发展;四是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推广应用高科技,要会同安全交管部门在营运客车等行业领域推广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做好车辆动态跟踪监控管理;五是要加大力度,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治超工作要坚决治,长期治,综合治、规范治,不搞形式主义,不能半途而废,标本兼治,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局稽查总队  牛 强)
                                                      摘自《陕西运政信息》2004年第1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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