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车主暴力抗法难逃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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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06-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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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个体户王洲华非法从事客运经营,使用暴力抗拒运政、交警部门执法检查,打伤运政执法人员,日前被汉台警方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5月20日,市运政、交警部门根据汉中市政府关于开展出租汽车市场整治的统一部署,采取联合执法,对汉台区出租汽车非法经营、乱停乱放、争抢拉客、宰客甩客等违章行为进行集中稽查。晚8点30分,一辆挂有“南郑--汉中”客运线路牌的陕F07631红色汉江微汽,在执法人员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时,突然加大油门冲了过去,行为十分恶劣。当该车行至石马路三里村载客时,运政稽查执法员卢斌亮证要求其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见天色已晚,乘卢无防备之际,猛推车门将卢撞倒在地,肆意谩骂并用拳头击打卢。卢斌忍辱负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施暴者的行为引起围观群众的公愤,纷纷出面谴责制止,并及时报警,公安110迅速出警,将侍机逃逸的施暴者抓住。

经警方、运管部门调查,暴力抗拒交警、运政执法检查者王洲华系南郑县人,该王所驾微汽纯属非法营运“黑车”,无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营运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自制营运线路标志牌。王某暴力阻扰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并导致卢斌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汉台警方以防碍执行公务依法对王洲华做出了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5月24日,市交通运管部门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依据《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拘的王某本人,以身试法自食苦果,王某追悔莫及。

(汉中市运管处 余建平)

摘自《陕西运政信息》2004年第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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