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认真做好2004年 “十一”黄金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来源:
发表日期:2004-09-28 00:00:00
点击量:4466
  今年“十一”适逢国庆五十五周年,各地将举行各种庆祝活动和文化旅游活动,预计我省“十一”黄金周道路旅客运量将比去年同期增长4%,为481.1万人次,与“五一”黄金周相比客运量略有减少。据悉,“十一”黄金周客流主要由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两类人员构成。

为切实做好黄金周期间道路运输的运力组织,运输安全等工作,确保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根据省交通厅工作要求,省局日前就2004年“十一”黄金周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作出安排。要求各地一是要加强运输组织,保证运力充足。各运输经营业户及汽车站(场)要根据客流变化和假日运输的特点,加强运输组织、科学调配运力、现场调度指挥、合理安排好班次,确保客运车辆正班正点,运力充足。各城市公交企业、出租企业要搞好重点线路和区域的节日运输,根据客流变化随时进行运力调度和安排,采取加班、延点、加大班次密度、车辆密度等措施,保证乘客节日出行需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节前认真督促、核实各自辖区的运输准备工作,要保证加班运力、包车运力、应急运力的及时补充和相应车型的调整;要落实预备运力和应急运输方案,真正做到人员、车辆、措施的三落实。

二是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从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提高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认真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责任,狠抓薄弱环节,坚决遏制违章车辆运行。各客运站(场)、经营业户、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在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各项工作中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采取有效地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大对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强化对站(场)超员、超载、“三品”上车、“带病运行”等源头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西安市城市出入口各运政稽查站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稽查检查,对违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营运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要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形象。各运输经营业户、汽车站(场)、从业人员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活动,实现服务规范化,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驾乘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运输管理规定,按照“服务质量监督牌”上的承诺,接受旅客监督,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假日运输期间,要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随意变更运价;高速公路客运价格一律不准上浮;其他普通班线运价确需要上浮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并提前进行公示。

四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十一”黄金周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纵向负责、横向协调、工作有序的工作思路,做到领导到位,方案落实,监管有效,真正抓好假日运输管理工作。省局已成立假日运输领导小组。

目前,省局假日领导小组成员已分别前往西安、渭南、咸阳等地进行节前检查工作。



(局政办室)

摘自《陕西运政信息》2004年第91期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8号 邮编:710003 电话:029-87325981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