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强
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跨越式发展,实现运管工作新突破。首先还是要解决好运管工作“管什么?怎么管?”这一既是老生长谈,又是不断更新的课题。
管什么的问题,根据我任运管局长近7年的实践,我认为,宏观地讲,可简述为三大职责:一是管经营资格,包括市场准入及退出;二是管经营行为,包括服务与安全;三是管行业发展,包括规划与政策法规的制定。微观地讲,主要是管好人、车、站。人的管理包括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及运管队伍的自身建设;车的管理包括对车辆技术状况及进入运输市场的资格的管理;站的管理包括站务管理(人流、车流、行包流及班次的合理安排)及安全管理(出站超员及三品进站上车)等等。
怎么管的问题,我认为应着力解决好“四制”问题,做到“四个要有”,实现“四个突破”。首先要解决好“四制”问题:一是体制问题。这是长期以来困绕我们各级运输管理机构的一个棘手问题。道路运输市场点多、线长、面广、流动、高度分散的特点决定了其管理必然是一种线型管理。而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大多为人、财、物、组织关系等实行块块管理,省上管不住市上,市上管不住县上,势必造成政令不畅、各自为政、划地为牢的局面;且同一业务政出多门、交叉管理,不仅加重经营者的负担,造成管理上的混乱,而且还加大协调成本,如车辆管理、驾培管理、维修检测管理及城市客运管理(包括出租车)等等。我认为,合理的运输管理体制应该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模式。二是法制问题。运管队伍建立近20年来,长期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各省奋力拼搏、不懈争取来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千姿百态,各不相同。我们常常讲依法行政、依法治运,各省步调不一致,运管队伍没有法定的执法地位,责权不相统一,甚至连着装问题都未予以认可、明确,何谈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欣喜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经过长达19年的努力,终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真可谓“为伊消得人憔悴,千呼万唤始出来”。虽还有不尽完善之处,但其历史意义不言而喻。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把它落实到具体的行政执法和管理活动中去。当然,在贯彻中有许多具体问题也亟需配套规章的完善和出台。建议尽快出台全国一致的、具体的、明确的、操作性强的《道条》配套法规体系。三是费制问题。现行的运管费体制各省多为自收自支、逐级上解。这一费制结构无形中导致了各级运管队伍不得不整日为收费而煞费心机的实际状况。加之,近年来地方财政的任意截留、运管费征收标准的降低,维修管理费、农用三轮车运管费的相继取消,基层运管机构经费来源锐减,基层运管队伍常常为发工资而犯难,连生活及生存问题都保障不了,则无心顾及服务与发展。近年来,不少基层运管机构的实际状况与工作排序第一是安全问题,因为随时有可能掉帽子;第二是收费问题,因为有可能下月就开不出工资;第三是管理问题,这种管理往往是被动的,如乘客投诉、上级批办、媒体曝光、每年三度黄金周及春运等等;第四、第五才是服务与发展。为解决此类问题,陕西省政府已于2003年11月28日正式批准全省运管费实行市级以下统收统支,并于200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仍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再则,依靠管理者向被管理者直接收取费用而维系自己存在的费制,行风难以端正,管理难以公允。建议国家将运管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实行费管分开的费制。四是机制问题。包括激励机制、用人机制、管理机制等等。道路运输市场事务繁杂,难以管理已是不争的事实。多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几乎年年都在搞整治,但大多是整治时好一阵,稍一放松便又混乱起来。各级运管局(处)长们常年忙碌下来既干不出政绩,又不敢奢望效益,更无从谈及进步,常常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干了运输就得认输”的心态而埋头工作。因而有人戏称:“公路出政绩,征稽出效益,运输瞎扯皮,企业干着急”。各级运输管理机构人员恶性膨胀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各级地方领导硬性无条件进人。基层县所换一届县长、县委书记进一批人,而且往往大都是“皇亲国戚”,难以管理;业务拿不起来,“参政意识”还特别强。建议全国尽快制定运管人员准入条件及办法,并呼吁各省交通厅逐步适度推行运输与公路系统干部交流制,以使干部全面了解、掌握交通业务。
其次要做到“四个要有”:一是要有专门的研究机构。不可否认,这些年我们在公路建设方面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卓越成效。当然这与各级领导重视抓好公路建设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但也与公路建设重视项目的研究开发不无关联。公路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几乎都有自己的专业队伍,特别是研究机构。而运输这一块至今各省几乎都没有专门的运输研究队伍,已有的科研单位和院校在道路运输方面的研究课题和已有理论大多与我国目前的运输实际严重脱节,无法转化为有价值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建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重视道路运输管理专门研究机构的设立和课题的研究开发及转化,以指导其所属的运输管理机构能专心从事实际管理工作。二是要有鲜明的行业文化。应该说,道路运输是整个交通行业的“窗口”,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客观地讲,至今全国还没有一个鲜明的、得到社会认可的行业品牌和成套的行业文化。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一提到道路运输管理,就想到的是收费、罚款,甚至“三乱”。虽然我们各级运输管理机构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得到应有的社会认可则明显不够。这与我们长期以来重视整体正面宣传太少有关。这些年,陕西省在塑造道路运输行业文化、树立行业形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比如在全省运管队伍中提出了要牢记“三心”,即良心、事业心、责任心;常备“三感”,即荣誉感、危机感、使命感;做到“四好”即带好队伍、树好形象、搞好服务、管好市场等要求;“陕西运政,服务大众”、“有困难找运管”、“加强运政管理、繁荣运输市场”已成为全省各级运管人员的行为准则,涌现出了许多为经营者和旅客排忧解难的好人好事,受到广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行业形象、行业权威也日渐提高。建议全国推出一系列具有感召力、凝聚力的鲜明的行业文化,作为运管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行业文化建构的基本框架,以便社会对运输行业有一个鲜活明了的概念。三是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多年来,各级运输管理机构的征收费用大部分用于人头经费,加之方方面面截留挪用,导致客运站场建设和正常管理费用相当紧张。大多基层县所囊中羞涩,基本工资和正常办公经费都难以保证,更别说是宿办楼、装备、办公条件的配备和完善,从而使管理工作的提升基本成为空话。建议全国在基层运管县所宿办楼建设及装备上和汽车站场建设资金保证方面应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加大投入力度。四是要有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多年来,我们做了不少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也制定了不少的政策。但规划也罢,政策也好,关键在于切实可行。全国《道条》已经出台,为我们提供了依法治运的基本法律依据,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运输行业是一个非常复杂、涉及范围很广、内容很多、很杂的综合性行业,难以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框架和模式。对此,这也需要我们不断地调整思路,不断地深入研究市场,及时调整政策,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使各项改革和行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做到统筹安排,重点明晰,真正使行业管理和运输发展工作每年上一个台阶,年年能见实效。
最后要实现“四个突破”:一是要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实现突破。包括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城市客运、出租车、运管稽查、站务及基础资料的收集等方面的管理,要分类别、分层次按照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及时出台一些刚性且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与规章。这方面包括我们各级运输管理机构和交通主管部门,要拿出相当的精力来潜心研究运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焦点及重点问题找出对策。要多一些理解、支持、指导和投入。二是要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实现突破。管理现代化必然先要信息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陕西省已在2003年实现西安地区微机售票联网,继而争取今年实现省局与各市一级汽车站售票联网,同时开通了陕西运管网站并完成了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及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方案的制定工作。希望加快建立全国运输信息平台并设立对信息化建设的补助,以加快运输信息化的步伐并减少由于各省端口无法对接而造成的不必要浪费。三是要在人性化服务方面实现突破。转变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成为运管队伍近年来的热门话题,也是由我们运管工作的行业特点所决定的。近年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运输管理机构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效果仍不尽如人意。除了要强化服务意识、事必考虑经营业户及社会公众利益外,很重要的一点还要加大对这方面的投入。人性化服务,贵在践行。如设立开辟农村客运班线及公交外延站牌、站场专项补助资金、建设公众出行信息公告发布系统、加大农村村镇级道路改造投入以及确保客货运附加费专款专用于客货运输站场以完善其人性化服务功能等等。四是要在市场化竞争方面实现突破。运输管理工作很突出的难点之一就是市场化因素占主导地位。这就要求我们管理部门要多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多顺应市场经济特点,多把握市场经济脉搏,时时处处要以市场竞争意识去审视我们的各项工作。如线路审批问题,我们常常即讲市场开放又讲宏观调控,常使运管部门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经营者申报线路要限时办结,一方面又要考虑到社会稳定。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可随欲而问,随欲而责。想办线路时则问该线路已报多时了,你们欠拖不批,在等什么、要什么、卡什么?不想让其他车再上时则问让你们宏观调控,你们是怎么调的、怎么控的?出现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