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我省公路客运价格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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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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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整顿我省公路客运价格工作会议7月21日在西安召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物价局、交通局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省物价局经营收费处郭健处长主持会议、省物价局经营收费处黄践峰副处长介绍了我省公路客运价格改革和整顿工作的安排及要求,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张兴东副局长安排公路客运价格整顿工作,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吕东昌局长和省物价局助理巡视员熊经肇出席并讲了话。

从9月1日起,我省调整客运基价,客运基价由现行的人公里0.069元,调整到人公里0.08元;客运基价以大型座席普通级客车为基准。同时实行节假日客运价格浮动,即在“五一”(4月30到5月8日),“十一”(9月30日到10月8日)、春运(春节前15天,节后25天,共40元)期间,公路客运价格可在运价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针对以往客运市场高峰随意涨价、跨省对开线路执行两种票价的现状,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在听证会基础上于7月21日颁发了《陕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明确公路客运实行政府定价,任何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均不得擅自抬高运价。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客运市场价格。严肃查处擅自己提高客运票价、随意扩大浮动幅度及浮动范围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严禁超载,甩客、甩站等行为,加强节假日期间客运价格监管和监督检查。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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