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公路运输管理费实现统收统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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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07-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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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1日起,铜川市对辖区内公路运输管理费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并纳入预算管理。
据悉,该市运输管理费年度收支预算年初由市运管处负责汇总编制,在编制收支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合理有效的原则,各县、区的支出计划报送市运管处,由市运管处统一汇总后报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同意后下达执行。各级运管部门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拨付市交通局,再由市交通局拨付市运管处,各县、区运管所所需经费由市运管处负责拨付。同时,市运管处负责编制年终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按规定的程序汇总上报。
铜川市各级运管部门征收的运输管理费执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管”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开设统一专户,专户设在市财政局国库科。各运管部门当日征收的公路运输管理费,须使用“陕西省行政性收费现金专用缴款书(市级)”专用票据,统一全额缴入市级财政专户、各县区不留收入过渡户,但必须设立收费收入、上缴台帐和票据领、发、用、余台帐,及时与运管处核对并报送报表。
全市公路运输管理费实行市级统收统支集中管理后,市运管处机构人员及其内设机构设置由市交通局重新审定,确保实现机构精干、按编定员、定责,分流富余人员。
(铜川市交通局)
摘自《陕西运政信息》2004年第70期